1
一切都屬於上帝。如果我們相信上帝供應我們的需要,我們樂意與我們遇到的人分享上帝給我們的東西,也是合情合理的。分享並不限於金錢。它也包括我們的時間、我們的家和我們的財產。
2
耶穌說我們仁慈行動和分享,顯示了我們與祂的關係的深度。那些愈來愈認識耶穌的人,會發覺自己好像耶穌施予他們那樣施予別人。正因為這樣,在世代結束時,祂可以根據我們給別人的愛來衡量我們對祂的愛:「因為我餓了,你們給我吃,渴了,你們給我喝;我作客旅,你們留我住;我赤身露體,你們給我穿;我病了,你們看顧我;我在監裏,你們來看我。」(太二十五35-36)那些不認識耶穌的人質疑祂的話,問他們什麼時候看見祂有需要而不施以援手。耶穌回答說:「這些事你們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,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。」(45節)
3
我們在耶穌裡的生命,或者我們有多缺乏這種生命,由我們對有需要的人有沒有憐憫顯示出來。祂看這些行動,就好像我們是或不是為祂而做。祂的憐憫能夠感染人。一旦我們從祂那裡經驗到憐憫,便不能只將它留給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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